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理塘县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防沙治沙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理塘县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防沙治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理发改【2024】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理塘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省级林业草原发展改革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理塘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理发改【2024】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理塘县奔戈乡。

2.1.2 工程内容及规模:治理沙化土地20000亩,其中治理重度沙化土地5268.56亩,中度沙化土地1284.73亩,轻度沙化土地13446.71亩。

2.1.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1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已完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 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 1500 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6 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408 0900,登录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FCA)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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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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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人:理塘县林业和草原局

址:理塘县高城镇幸福西路66号

编:/

人:杨先生

话:0836-532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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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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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编:610200

人:余先生

话:028-83119888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20240311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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