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全自动电梯护脚板强度现场测试装置研发与应用”科技成果登记申请项目。经审核,项目符合科技成果登记要求,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提出的异议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XXXXX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XXXXX东,联系电话:82340445,联系地址:XXXXX路通济大院808之二室。 附件:“全自动电梯护脚板强度现场测试装置研发与应用”成果登记公示信息.doc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4年4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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