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生态环境执法****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谱写生态环境****水平保护和经济****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有效震慑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现梳理了2023年以来涉及辐射、新化学物质、虚假验收等十大类型生态环境执法案件,通报如下:案例一【案件名称】安XXXXX公司违反放射性环境管理制度案【案件类型】辐射类【案情简介】2022年9月25日,安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检查中发现安XXXXX公司在探伤作业时未经XXXXX公司的3枚II类放射源XXXXX公司和天津某XXXXX公司违规使用,属于企业未按照辐射安全许可证批准的种类和范围使用II类放射源的情形。【XXXXX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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