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淮南****新区科技创新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4GCHNG0103)澄清说明如下: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详细评审项中投标人业绩和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规模由5000万元变更为4500万元。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班子成员配置”中删除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内容变更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房建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备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招标人:淮南市****新建设XXXXX公司招标代理机构:****2024年03月29日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8分58秒 提交信息 提交人: ****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3-29 15:16:35 发布节点: 2024-03-29 15:16:35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