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合肥至周口****速公路颍临段路面工程YL-LM02标项目机制砂自加工分包。招标编号: ACEG-2XXXXX1 。二、招标人:安徽建工路港XXXXX公司。三、答疑澄清内容:问题1: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第10条中工程结算与付款方式与第47页分包合同范本中“12.3 支付”中描述不一致,请问签订合同时已哪种为准?答:投标人须知第10条中的支付条件是建立于第47页分包范本中“12.3 支付”的基础上附加的条件,也就是两个条件都需要满足才能进行相应支付。问题2: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第35条“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3%”与第46页分包合同范本中“第十条履约担保11.1"中“合同总价5%"的描述不一致,请问是按3%还是按5%执行?答:按“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总价的3%现金”执行。注: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仅作告知,投标人无须装订进行投标文件中。安徽建工路港XXXXX公司招采与物资设备中心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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