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杨河乡林下经济产业及康养项目 (一期工程新林黄泥至杨河仲子段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道路)/ 标段施工招标澄清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以下澄清:提问一: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款中提出本次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做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提出需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2。提问:投标人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回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二:招标文件给出的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但是投标函中要求填写工期以月为单位。请招标人明确应该如何填写投标函中的工期。回复:本项目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在投标函中的工期可填240日历天或8个月。 提问三:1.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资料”小注中要求“此处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 款要求的其他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 款为投标文件格式的条款,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资料”小注中要求的对应条...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