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已由 衡水市水利局以衡水农〔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清运灌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渠道清淤 36.05km,拆除重建涵桥 41 座,新建节制闸2座,新建扬水点108 座,铺设扬水点连接机井输水低压管道 85.30km。 2.1.2建设地点:阜城县境内。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监理单位对承担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交工、竣工、验收、结算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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