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印发了《2023年延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专项及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延农〔2023〕101号)文件,经主体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区级及以上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进行补助(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599 - 8875205联系电话:0599 - 8875287 肖女士0599 - 8875283 游女士 通讯地址:XXXXX>461号10楼 邮政编码:353000 附件: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及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拟补助名单及建设内容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2日附件2...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