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部分老旧小区周边道路照明设施提升工程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城市XXXXX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古城东路、江滨步行桥、天湖路、太姥大道、市政府大院、政府路、富阳路等区域。 2.2 控制价(估算价):159.45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46.6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在福鼎市古城东路、江滨步行桥、天湖路、太姥大道、市政府大...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