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陆域段)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建福鼎工业XXXXX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市政府专项债资金列支,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店下镇、龙安开发区、沙埕镇 2.2 控制价(估算价):12.13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2.133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招标代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该项目设计规模为5万t/d,新建陆域段管道8603米,其中新建隧洞工程7180米(两段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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