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洛江XXXXX公司年加工鞋模具3000付迁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3月13日(5个工作日)。一、项目名称:泉州洛江XXXXX公司年加工鞋模具3000付迁建项目二、建设地点:洛江区万安街道塘西园区新南路24号1幢三、建设单位:泉州洛江XXXXX公司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大环境保XXXXX公司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洛江区万安街道塘西园区新南路24号1幢,系租赁泉州市XXXXX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年加工鞋模具3000付,项目为迁建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生产设备以报告表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应配套建设完善的污(废)水处理设施。咬花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得外排;其他工序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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