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城区排水管道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23]1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凤城镇、城厢镇、参内镇;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2427.7355万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拟在城区道路下新建排水主管,并为周边地块的雨污分流提供污水通道,建设范围包括:东二环路(外环路至东西大道路口)、兴安路(安溪大桥-新跃街)、大同路(建安大道-御史溪)、益民街(城厢政府-城厢中学)、永安路;同时本项目拟对东二环路(外环路至东西大道路口)、大同路(建安大道-御史溪)、益民街(城厢政府-城厢中学)、兴安路(安溪大桥-新跃街)、永安路、建安大道、中山街、二环南路等的现状排水管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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