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泉州市精丰XXXXX公司年产180台数控机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一、项目概况泉州市精丰XXXXX公司年产180台数控机床项目,租用泉州市XXXXX公司厂房进行建设,主要产品为数控机台。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80台数控机床。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泉州市精丰XXXXX公司通讯地址:XXXXX新南路10号联系邮箱:邮箱:XXXXX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编制单位:泉州市时代XXXXX公司四、总结论泉州市精丰XXXXX公司年产180台数控机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新南路10号,符合泉州洛江区的总体规划,环境现状良好,水、气、声都有较大的环境容量,选址合理。该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保要求,可以做到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从环境角度来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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