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人”公示 为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能力,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公示如下: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县级责任人:盛天晓(平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电话:XXXXX职责:统筹负责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乡(镇)长(名单见附件)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制度保障、管理机构建设;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质量、资金管理;负责落实管护人员,制定水价、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做好水源保护及巡查,保障正常供水。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责任人:林昌武(平武县水利局局长)电话:XXXXX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三、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责任人:各农村供水工程负责人(名单见附件)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