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对意向选择市级公租房人员需镇街公示10日。现对东城街道1户申请市级住房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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