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环(龙门)建〔2024〕4号 关于龙门县永汉镇华丘塑料制品厂熔铸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龙门县永汉镇华丘塑料制品厂: 送来《龙门县永汉镇华丘塑料制品厂熔铸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位于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增龙路马星路段岭光(大坝岭),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本次扩改建主要内容为:在原有项目迁移合并到1#厂房生产线的基础上,在空置的2#、3#厂房新增铝棒、铝板生产线,年产铝棒、铝板3500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劳动定员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根据建设项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同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分析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龙门县永汉镇华丘塑料制品厂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环境污染防治负总体责任。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须合理安排生产区布局,应采用负压封闭式生产车间,并科学加强抽排换气。 1、项目生物质熔炉(共12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须经集气系...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