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投XXXXX公司为“SAST”、“先科”系列商标持有人,我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合作意愿方式对以下产品类目择优遴选意向合作企业:产品类目合作方式合作商标行车记录仪独占授权SAST、先科洗车机独占授权SAST、先科2.0、2.1多媒体有源音箱(不含插卡音箱、蓝牙音箱、话筒)普通授权SAST、先科移动DVD(不含便携式影碟视频机)普通授权SAST、先科洗衣机(不含独立脱水机)普通授权SAST、先科移动搬运机器人普通授权SAST、先科具体合作商标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意向合作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意向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意向企业或其生产企业具有意向合作产品类目相关资质证明,包括行业内强制要求的相关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被列入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及相关强制认证,国家无强制认证的需提交相关产品检测报告;(三)意向企业或其生产企业拥有加工生产意向合作产品类目所需各项仪器设备,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四)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资质条件。意向合作企业须知:(一)合作企业需接受我司工厂核查并符合相关技术评审要求;(二)合作企业承诺不对我司商标的所有权或其注册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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