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省道S223线梅县区南口葵岗至荷泗段路面改造工程(二标段)[项目编号:JG2024-1764]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1宜春市交通公*XXXXX公司通过2哈尔滨市公*XXXXX公司通过3广东晶通公****程XXXXX公司通过4广西现代路桥XXXXX公司通过5陕西福林源XXXXX公司通过6广东XXXXX公司通过7重庆市实力XXXXX公司通过8深圳建中XXXXX公司通过9安徽巢湖路桥XXXXX公司通过10西北交通XXXXX公司通过11广东建业建设XXXXX公司不通过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业绩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12湖南省交建XXXXX公司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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