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以下简称“采购方”)根据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方有关规定,拟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特种专业用车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基本情况序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元)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特种专业用车采购项目218000.001.资金自筹资金。2.主要采购内容:1台特种专业用车(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置税、上牌服务费,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300万、车辆损失险含车辆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包括所有险种)、司乘险、保险服务期限为一年,车船税、加装费等)。 3.项目内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特种专业用车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且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近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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