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要求GC2023-074地块位于青秀区灵龟路以北、那安快速路以东,由45XXXXXGB05771(地块一)、45XXXXXGB05772(地块二)两宗地组成,出让总面积为95588.20平方米(折合143.382亩)。具体情况为:地块一出让蓝线图编号为NNCR0101202300057号,出让面积为7424.84平方米(折合11.137亩)。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旅馆用地40年。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20%且≤40%,绿地率≥20%,建筑限****≤36米(结合邕江沿岸景观合理控制)。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3-353)的规定执行。地块二出让蓝线图编号为NNCR01012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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