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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自然告字〔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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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4〕3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土地位置:海洋乡海洋初级中学以北、桂海公路以南;土地面积10146.38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使用零售商业用地(兼容性用地面积占地块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0%且不大于40%);容积率(R):1.0<R≤1.6;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控制****度:不大于18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642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21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642万元的资信证明。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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