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行政许可批复决定。序号批复名称/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结果审批文号及批复链接审批时间1关于梧州市龙圩区大坡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准予许可梧(龙圩)环管字[2024]11号2024年4月26日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三、联系电话:XXXXX,电子邮箱邮箱:XXXXX通讯地址:XXXXX道329号(龙圩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梧州市龙圩生态环境局,邮编:543199。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下载: 关于梧州市龙圩区大坡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梧(龙圩)环管字[2024]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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