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XXXXX XXXXX(行政审批大厅)传 真:XXXXX通讯地址:XXXXX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 编:353000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批复文件发文时间1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光泽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光泽县综合填埋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南环保审函〔2024〕33号2024年4月3日2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南平XXXXX公司8700立方米α-蒎烯罐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南环保审函〔2024〕34号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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