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委、市政府已完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21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开展了验收,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一、整改任务: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仍需进一步完善,对居民居住分散、村屯多,治污成本****的现实缺乏应对措施。水源地保护、污水收集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均有待提****。二、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长效运行,巩固提升“垃圾围村”治理成效;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三、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近期、远期目标实施,因地制宜科学地制定治理方案,优先治理水源地保护区、乡级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等村庄生活污水,鼓励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的污水治理模式,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二是全面开展“垃圾围村”问题治理成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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