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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呼玛县自然灾害农村住房安全应急指南(有附件)

发布日期: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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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建规〔2023〕5号  呼玛县自然灾害农村住房安全应急指南 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减少自然灾害对农村住房造成的损失,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一、灾前应急预防1.乡(镇)政府应根据以往自然灾害历史、近期气象状况及暴雨预警信号等级,预先划定农村住房风险区、安全区。其中,安全区是指自然灾害发生时不受威胁、地势较****、地质条件稳定、可安全居住的区域或场所。2.村“两委”应组织在村庄段河流上游或山洪来向的村头,采用砂袋码砌或用石头砌筑导流墙,将水流疏导至河流或山洪的主流区,保护房屋免受洪水冲击破坏。3.农户应熟悉乡(镇)政府划定的风险区、安全区的具体范围,熟知在紧急状态下避灾躲灾的撤离路线。处于风险区范围内的农户,当接到需要紧急转移指令后,必须立即从房屋中撤离,撤离前应断水、断电。4.自然灾害来临之前,乡(镇)政府应引导农户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对房屋进行适当的应急处理。(1)对于泥浆或石灰砂浆砌筑墙体,如果没有水泥砂浆抹面或抹面层局部剥落,应采用水泥砂浆抹面或勾缝处理。(2)对于生土墙体,可以采用水泥砂浆挂网并做抹面处理,紧急时也可在墙面钉塑料布,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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