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一、拍卖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最****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一条,《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经法定程序确定参考价后,依法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特此公告。二、案件基本情况:权 属 人:公安机关扣押的紫砂壶一批拍卖标的:青岛市公安局扣押的1323件紫砂壶。特别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标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注:详见评估报告。三、拍卖程序:1、拍卖时间:2024年5月20日10时至2024年5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2、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起拍价:25931.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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