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在2024年5月23日至6月21日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三、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四、6月7日、6月8日、6月9日三天为****考时间,各****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 五、6月8日14:45至15:30为****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0日15:0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开始时间。在6月8日14:45至15:30、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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