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新区(绍兴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绍兴滨海新区(绍兴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式如下:一、规划概要规划名称:绍兴滨海新区(绍兴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总面积428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现绍兴滨海新区江滨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新区片区,托管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东湖街道、灵芝街道、东浦街道、斗门街道、稽山街道、迪荡街道和沥海街道等十个街道。总体定位:“一极三区”,其中“一极”指大湾区发展重要增长极,“三区”指全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杭绍甬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杭州湾南翼生态宜居新城区。产业规划:培育发展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端装备以及智能家居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印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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