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根据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一、投标人提问部分问1、招标文件P10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九)单价分析表(如有,可自行展开)、“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细化展开,若某项费用含在其他项目中,可填写‘已含’或‘免费’”请问:“《单价分析表》(如有)”,如果不需要,投标人是否可以不填写****答:是。问2、招标文件P9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中写道:“备注: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岗位人员。”“项目副经理”、“合同商务负责人”资格要求及评分办法均未提及,请问:上述两岗位是否作为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答:“项目副经理”、“合同商务负责人”不属于资格要求和评分内容,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配置。问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企业能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由其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中授信额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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