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鼎城区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鼎发改招【2023】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标社会资本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鼎城区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常德市鼎城区全境。 2.2规模:结合鼎城区实际情况,对现有7家客运运营企业、323台营运车辆(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进行退市补偿,购置新能源车辆配置车载设备系统,建设营运需求的充电桩,建设智能化信息系统,推动鼎城区城乡客运一体化智能化公共交通网络建设,达到集约经营、统筹规划、乡村全通、价格惠民,实现全区建制村部2公里范围客运站点覆盖。项目投资估算约12332万元,由中标人投资,政府授予中标人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由中标人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投资回报。 2.3服务期限:特许经营期限16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 2.4招标范围:鼎城区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特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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