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序号审批文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1株环评[2024]12号株洲润昌新XXXXX公司搬迁扩建项目株环评[2024]12号批复2株环评辐表[2024]7号国网湖XXXXX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炎陵湘山110kV输变电工程株环评辐表[2024]7号批复本公示自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2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国行政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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