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天柱山乡人民政府:报来的《关于铅山县伦潭水库水源地生态治理项目立项的报告》(天府字〔2023〕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情况,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一、为使伦潭水库流区域内水环境得到有效综合治理,水源等相关指标更加优化,进一步改善伦潭水库的整体面貌,更利于发展伦潭水库周边乡镇经济,为乡镇居民的休憩提供优美充足的场所,促进乡村振兴。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伦潭水库水源地生态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308-361124-04-01-929964)。项目单位为铅山县天柱山乡人民政府。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天柱山乡****泉村、叠石畲族村、紫源村、浆源村。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人工湿地4万平米,建生态缓冲带1.7万平方米,99638m2的前置库10万平方米,新建生态拦砂透水坝4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170尾鱼,水源应急能力建设等工程。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8个月。五、专家审查意见1、由于该工程主要建设在河道和河岸中,故应补充水文计算的内容,补充工程地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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