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门户网站于2024年2月8日,进行了有效期限已过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注销前公告,现公告期限已过,仍未接到以下证件的延续申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证件换证办法(试行)》(浙运[2012]63号)规定,以下证件已作注销(过期业户名下车辆也一并注销),现进行公告(公告期15天)。特此公告。嘉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4年4月15日嘉兴市道路运输证逾期数据——截止日期2024年1月31日.xls嘉兴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数据——截止日期2024年1月31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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