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九溪新址)2处房屋分零出租项目(项目编号:长公-GY-ZL[2023]157号),由于出租方申请变更公告内容,现变更原披露公告内容中的承租相关要求(公告编号:长公-GY-GG[2023]435)。将承租相关要求中“标的物2:卖店1.承租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等相关内容;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项目,经营项目需根据医患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并经院方同意;承租方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原件以及拟上岗人员健康证明原件。”变更为“标的物2:卖店1.承租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等相关内容;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项目,经营项目需根据医患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并经院方同意;承租方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原件以及拟上岗人员健康证明原件。”项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信息披露期限重新计算。信息披露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30日;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5时00分;标的1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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