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环审〔2024〕10号 蓓爱农业技术XXXXX公司: 你单位委托****林省艺格XXXXX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技术审查综合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铁西化肥仓库院内,租用铁西化肥仓库的厂房,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本项目新建1条50t/h的掺混肥生产线,生产过程为常温下简单的混合分装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不加热,采用投料、掺混、包装等工艺。本项目不设置原料库房及临时储存场所,原料由农安肥料配送中心根据生产原料需求送至车间内,产品及时外运至肥料销售点,不进行产品储存。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掺混肥4.8万吨。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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