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备案。招标人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南台子沟生态修复及再生水调蓄水库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XXXXX0002001 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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