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开化县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的实施细则》(开卫发〔2023〕65号)文件精神,经初步审核,拟对浙江海纳半XXXXX公司等6家开化县企业发放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共7人次,合计19307.22元),现予以公示。补贴标准:企业为女职工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的50%;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70-6523689。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公示名单.xlsx 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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