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振安经济开发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备案。以丹安发改审批字【2023】5号、丹安发改审批字【202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振安产业园区管委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振安经济开发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孙家村和新建村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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