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和中央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葫发改审发〔202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和中央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连山区连山大街、中央路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为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和中央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道****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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