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锦西化XXXXX公司航空新材料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开发备[2023]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西化XXXXX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锦西化XXXXX公司航空新材料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七路146号和北二路90号 2.工程规模: 工程:本项目升级改造有机玻璃生产线,优化工艺布局,结合搬迁设备,新增精馏装置、预聚装置、灌注装置、风浴热处理装置等有机玻璃原板制备工艺条件以及拉伸机、研磨抛光机等有机玻璃后加工工艺条件;;新建有机玻璃厂房、透明材料综合楼、有机玻璃原料库等,以上合计新增工艺设备27台(套),改造工艺设备5台(套)。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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