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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要求政采工程项目平等对待民营企业

发布日期: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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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强信心稳增长促转型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其中提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平等对待民营中小建筑业企业。  《十条措施》要求,各地要坚持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跟踪面向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惠企政策落实,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向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采购。  《十条措施》明确,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争取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标段,鼓励优势民营建筑业企业单独或与实力较强的大型骨干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企业业绩申报。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强强联合,组建大型投资建设集团,集聚企业资质、人才、技术、资金、管理等资源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参与省内外大型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十条措施》提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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