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报来的《关于铅山县河口镇****岭村滑坡防治工程立项的报告》(河府字〔2024〕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代可研)编制情况,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一、河口镇****岭村内护坡因2020年7月连续降雨造成局部滑塌,为保障****岭村村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河口镇****岭村滑坡防治工程(项目代码2403-361124-04-01-730310)。项目单位为铅山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河口镇****岭村****岭自然村。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钢筋混凝土挡土墙30米,草皮绿化300平方米,截排水沟195米等。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五、项目总投资41.4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六、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八、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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