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函》(青医保局函〔2019〕289号)和《关于在医保服务平台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2〕20号)要求,现对第十七批医用耗材产品及配送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8:00。联系电话:XXXXX(业务咨询) XXXXX(质疑申诉)联系地址:XXXXX格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附件:e74f6631-1edd-47d7-8907-abbe294014b4.pdffb44bd6d-9f9d-449c-ac62-3e314d9af45c.pdf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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