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温郊乡2024年增发国债****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已由清流县农业农村局以清农【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温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流县温郊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国友项目XXXXX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县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清流县温郊乡;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3268359元;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温郊乡2024年增发国债****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5 最****控制价:3268359元,下浮率K值=6%;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2.6 标段划分(如有):/;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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