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十六组廖三妹等房前屋后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已由长政纪要【202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明宏招标XXXXX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十六组廖三妹等房前屋后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2.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2.3.招标控制价(即最****投标限价,下同):****3497元,下浮6%,即发包价为736487元;2.4.招标类型:施工招标;2.5.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十六组廖三妹等房前屋后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等,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遇修筑施工便道、弃土场临时用地办理等情况,如需费用及审批手续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办理,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6.工期要求:7个月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体工程需于2024年11月底之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2.7.质量要求:符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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