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寺庙管理委员会、县级相关部门、省州属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文物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国家文物局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严格遵守“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现将壤塘县99处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名单进行公告,请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文物安全职责。附件:壤塘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一览表壤塘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一览表壤塘县人民政府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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