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文物保护点武进路560号楼保护性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上海北铖房XXXXX公司:你单位《关于送审静安区文物保护点武进路560号楼保护性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武进路560号楼为静安区文物保护点,位于静安区天目社区 C070102 单元 05-01 地块内。你单位提交的由上海明悦建筑设XXXXX公司编制的《静安区文物保护点武进路560号楼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总体符合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的设计规范要求,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可作施工依据,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设计方案》。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武进路560号楼保护性修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对文物本体的修缮应遵循最小干预原则,不改变外立面(包括门窗)原有风貌,不改变原有平面格局,不改变原有主体承重结构体系,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得在文物建筑上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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