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松)征地补告〔2024〕第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24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松江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松江区石湖荡镇SJS50002单元23A-04号地块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南村民小组,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兴村民小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4556.80 平方米、建设用地 1998.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2182.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8736.80 平方米。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 156.7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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