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质量检测补遗书致各投标人:一、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级工程师证变更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近五年承担过一件类似业绩(已完工或在建)得10分,牵头人每增加1件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得16分,更改为:近五年承担过一件类似业绩(已完工或在建)得10分,每增加1件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得16分。所做补遗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按照原定时间正常开标。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注:本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通知!招标人:施甸县润洲XXXXX公司联系人:XXXXX生联系电话:18313****8287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鼎洲XXXXX公司地址:XXXXXy:宋体">: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B座20楼2009室邮 编: 6****000联系人:XXXXX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 ****电 话:1388****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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