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46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行政机关委托法律服务报酬计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29号)文件精神、《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厦翔政〔2023〕54号),我局结合工作需要,拟聘请法律服务机构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现将资金安排、服务标准、评价方法予以公告: 一、资金安排 常规法律顾问服务年度拟安排资金不****于壹万贰仟元(12000元)。专项法律服务以及诉讼、仲裁服务代理律师费,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标的大小、涉及的程序等按相关文件规定范围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服务标准 (一)常规法律服务,包括: 1.解答我局日常工作中发生的有关法律问题的询问,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2.为我局工作中的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3.协助我局拟定、审查规范性文件以及日常工作过程中的涉法涉规文件; 4.针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出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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